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82号建议的答复(2)
时间:2019-08-14 11:4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对新疆特色林果业品牌建设指导,充分借助各类农业展会、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平台开展品牌营销推介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品牌宣传推广,提高贫困地区农业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关于实施“特色林果业+旅游”、“特色林果业+科普”等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绿色林果产业项目、贫困地区林果业生态功能开发项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就业增收的作用。一是加强政策指导。2017年,我部印发《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农加发〔2017〕15号);2018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农加发〔2018〕3号),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林业局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林场发〔2016〕3号),林草局会同民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发布《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功能大力开展自然教育的通知》(林科发〔2019〕34号)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开发利用森林多种功能,推动森林旅游、自然教育科普、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培育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业态,促进经济林果产业提质增效、融合发展。二是加强品牌培育。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截至目前,共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区)388个,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710个,在全国树立了一批标杆,培育了一批品牌,成为引领产业发展的样本。三是加大宣传推介。根据不同时节和主题,开展以“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为主题的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推介活动,向社会宣传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同时通过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社会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拉动市场消费,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大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力度,引导各地不断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07
农业农村部
2019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