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8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8-14 11:4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乃依木·亚森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发展新疆特色林果业的建议收悉。经商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林果示范基地建设,拓展专业合作社功能,发挥骨干型林果企业引领优势,拓宽特色林果产品营销渠道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发展特色林果业作为推动新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加强示范基地建设。2009—2016年,我部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大力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有效加快科技应用,带动产业提档升级。2017—2018年,我部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新疆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创建,集成推广经济作物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引导农业发展方式转变。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新疆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全环节”绿色高效技术,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引领“全县域”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带动大面积提质增效。二是拓展农民合作社功能。2018年,我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将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培育发展联合社、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等三方面作为重点任务,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作为国家级示范社评定标准,目前国家示范社超过8000家,县级以上各级示范社超过18万家。三是拓宽产品营销渠道。我部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组织了500余场品牌农产品专场推介,全国各地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签约金额超过450亿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举办专门产销对接活动,来自全国10个省份58家大型采购商全年意向经销全疆农产品达18.22亿元。林草局将新疆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纳入林草局举办的重点展会计划,会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每年举办。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新疆特色林果产业支持力度,强化项目管理服务,通过政策精准发力,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关于实施林果产品流通、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品牌建设、质量追溯等融合类项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从规范认证、试点示范、展示展销、品牌传播等方面谋划推动,打造了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了一大批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的农业品牌。一是加大政策支持。2012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将新疆纳入实施范围,六年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5亿元,支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2018年,我部会同财政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鼓励各地综合运用贴息、奖补等政策,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2019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建设“生产+加工+营销+科技+品牌”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的格局。二是开展品牌推选工作。近年来,我部利用各类农业展会、品牌大会等平台开展了一系列品牌推选活动,积极推广新疆品牌农产品。其中,新疆阿克苏苹果、库尔勒香梨、轮台白杏、阿克苏红枣、皮亚曼石榴等特色林果产品入选2016年100个名优果品区域公用品牌。新疆阿克苏苹果、库尔勒香梨、和田御枣入选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三是加强品牌产品营销推介。借助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农业展会以及产销对接等活动,营销推介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特别是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分别举办的“省部长推介品牌农产品专场”“我为品牌农产品代言”“乡人乡味——全国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等大型公益活动,倾情推介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近年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品牌推选推介活动,一大批贫困地区区域公用品牌脱颖而出,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