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07 12: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2018〕4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9〕8号)精神,推进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持续提高奶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以保安全、提品质、促发展为目标,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动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我省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筑牢食品安全底线思维,坚持走优质发展、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坚决防范化解乳制品食品安全风险。
2.坚持企业为主,产管结合。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从业人员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坚持“产出来”与“管起来”两手抓,促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3.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攻坚。针对乳制品行业发展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4.坚持创新驱动,品质升级。推动乳制品生产企业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艺、服务和产品质量提升。
(三)工作目标
通过2年的努力,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力争达到30%以上,建立实施HACCP体系的企业力争达到50%以上,原辅料管控率力争达到100%,乳制品自检自控率力争达到100%,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合规率力争达到95%以上,全省乳制品年度抽检合格率力争持续保持99%以上。
二、提升我省乳制品市场竞争力
(一)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配备具有掌握乳品营养与安全专业知识的研发人员合具备与生产乳制品相适应的研发机构。集团公司可整合技术力量统一设立研发部门,独立或者通过产学研方式,深入分析乳制品营养和安全,研发新产品、新配方,优化乳制品结构。鼓励企业发展发酵乳、巴氏奶、灭菌乳等高质量新鲜产品,发展奶酪、乳清粉、黄油等其他干乳制品及适销对路的低温乳制品,不断提升乳制品的品质和美誉度。监督企业科学合理确定产品保质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二)鼓励企业加快标准提档升级。鼓励企业开展与国际先进标准的比对研究,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单独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用高标准提升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支持我省乳制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三)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乳制品生产企业按照《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审查细则(2010版)》要求,设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针对影响质量安全的人为因素与关键环节,加强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自检自控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四)培育龙江乳制品特色品牌。引导乳制品生产企业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目标,开展品牌培育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建立健全品牌政策支持体系、品牌价值评估体系、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加强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标准引领品牌、市场主导品牌、企业创建品牌、行业管理品牌、舆论宣传品牌、社会崇尚品牌的龙江品牌建设氛围。
三、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严格落实企业自查报告制度。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乳制品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与报告工作管理办法》(黑食药监乳品〔2018〕194号)。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依法采取整改措施;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依法采取纠正措施和处理,并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要主动监测其上市乳制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的,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