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打造南方奶业强区的(3)
时间:2019-06-27 10:3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原则,强化政策扶持、装备建设和科技支撑,从2019年开始,开展现代奶业牧场建设,用5年的时间建成一批设施装备现代、产业链完整、一二三产融合、绿色循环的现代奶业牧场。具体建设标准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配合单位: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完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推进奶业振兴打造南方奶业强区工作的统筹规划,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奶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努力完成目标任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养殖环节,重点支持良种尤其是奶水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规模化养殖、粮改饲、秸秆饲料化利用、种养结合、奶畜养殖场疫病净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鲜乳收购运输体系建设;在加工环节,重点支持诚信体系及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流通环节,重点支持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奶业基金,放大基金支持效应。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奶畜活体抵押贷款和养殖场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推进奶牛保险扩面、提标,合理厘定保险费率,探索发展奶业保险、生鲜乳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等险种。对奶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乳品企业从事人工种草、养殖奶畜以及按规定进行饲料初加工、奶类初加工的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为奶畜生产提供服务的兽医、农技推广等服务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等。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乳品企业、养殖大户新建养殖小区用地,视同农业用地;对养殖小区内饲草加工、场地清洁、照明用电,按农业用电标准收费。(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支持广西大学、广西水牛研究所、广西畜牧研究所、广西畜禽品种改良站、广西兽医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引进、试验、运用一批新技术和新装备,加强奶畜特别是奶水牛品种选育、乳制品创新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支持各科研院所与奶畜养殖场、乳品企业建立院企产研一体合作关系,提高科技成果应用效率。完善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激励政策,明确合理收益制度,体现成果应用的创新价值和技术服务价值。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合作,聘请专家作为技术顾问或直接引进人才,建立不同层次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强化奶业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创新支撑。(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奶业公益宣传,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大力宣传我区奶业成效,树立我区奶业的良好形象。(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