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4)
时间:2019-06-16 11:3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二十九)优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司法部牵头负责,中央宣传部、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管理。(司法部牵头,中央宣传部、知识产权局、高法院、高检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不断强化维权援助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整合各类举报投诉端口。深化维权援助服务机制建设,建立境外展会快速维权与境内维权援助联动机制。(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统筹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加大 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做好集中宣传。(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网信办、邮政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服务开放大局,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三十二)深入开展多双边交流合作。开展经贸领域知识产权议题的双边磋商谈判与对话交流,深入实施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自贸区知识产权章节谈判。(商务部牵头负责)推动与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打击侵权假冒合作。(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工商合作机制推动国际交流。(高法院、高检院、贸促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三)大力加强跨境执法协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跨境执法协调。(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国际刑事执法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公安部负责)深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合作,部署联合执法行动。(海关总署负责)
(三十四)支持企业开展海外维权。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问题提交平台,推动形成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商务部牵头负责)继续在海外重点展会设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完善境外展会防侵权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制。(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