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
时间:2019-06-04 10: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委研究起草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若干意见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献言献策,并于2019年6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qyuye2008@163.com;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发展处(邮编:4011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征求意见”字样。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若干意见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为加快推进重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稳量增收、提质增效为着力点,加快构建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努力推动我市水产养殖发展质量持续快速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兴渔。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制度,发挥水产养殖业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的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绿色、生态的水产品。
坚持市场导向。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养殖生产者的市场主体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绿色养殖综合效益。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人才培训协同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依法治渔。完善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依法维护养殖渔民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目标。到2022年,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生产空间布局得到优化,转型升级目标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基本满足,优美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基本形成,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国家、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数量保持稳定,力争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180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县达到2个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到2035年,水产养殖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养殖生产制度和监管体系健全,养殖尾水基本达标排放,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先进、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加强科学布局
(四)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统筹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稳定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面积,保障养殖生产空间。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养殖水域滩涂占用,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
(五)优化养殖生产布局。开展水产养殖容量评估,科学评价水域滩涂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养殖容量。科学确定湖泊、水库、河流等公共自然水域围栏规模和密度,鼓励发展以水域增殖为目的的水域牧场模式,调减养殖规模超过水域滩涂承载能力区域的养殖总量,鼓励发展不投饵的生态养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