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3)
时间:2019-05-23 14: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六)建立健全保护投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整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加大水生生物科研、监管执法能力等方面的支持。要积极探索政府投入、银行贷款、企业资金、个人捐助、国外投资、国际援助等多元化投入机制,为水生生物保护提供资金保障。引导社会资本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基金,指导基金用于资源监测、生态修复、渔民转产安置、濒危物种救护巡护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及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体系,根据本意见确定重要任务和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尽快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要求,定期考核验收,形成共抓水生生物保护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督促检查。农业农村、财政、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适时督查和通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对在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保护机构、水族展示与科研教育单位和新闻媒体的作用,鼓励各类媒体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鼓励个人和组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水生生物科普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水生生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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