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5)
时间:2019-05-14 10: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请于4月29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专项整治信息报送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将与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联系人:李沛炎;
电话(传真):024—23447862;
邮箱:lnsncpjg@163.com (责任编辑:admin) |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请于4月29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专项整治信息报送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将与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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