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稻香村品牌负责人谈知产保护 获众多专家关注
时间:2019-04-26 16: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4月25日, 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由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办事处共同主办的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在京举办。本届论坛共设6个专题论坛,包括“地理标志保护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审查质量 加强专利保护”、“外观设计和企业海外发展战略”、“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话题。本次论坛是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之一。稻香村作为中华老字号企业中商标争议的代表受邀参加并参与“提升商标审查质效 助推品牌经济发展”专题论坛。
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在京举办 据了解,十余年来南北两家稻香村(稻香村苏州简称“苏稻”、三禾北京稻香村简称“北稻”)商标争议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关于商标的归属问题,错综复杂,双方争持不下……目前这一话题已经成为引起社舆论关注,新华网2018年度舆论盘点的食品板块,这一话题排名第三;在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也就“稻香村”归属问题发问最高人民法院,也引发了新闻热议。 据公开资料显示,稻香村始创于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的苏州观前街,目前已经持续经营246年,是稻香村品牌创立者,也是国家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其苏式月饼制作技艺早已被列入到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北稻宣称始建于1895年,由金陵人郭玉生带着稻香村的伙计来京,在前门大栅栏观音寺外大街开设的“稻香村南货店”是其前身,但公开的资料显示,现北京稻香村是由创始人刘振英于1983年创立,并没有传承老北京前门稻香村的正宗衣钵;刘振英本人并非老北京前门稻香村传承人,也没有传承其任何制作技艺。 2003年至2008年,苏稻两次将所拥有的稻香村糕点类商标授权北稻使用,并本着做大做强民族品牌,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稻香村”这一民族品牌的精神未收取北稻任何费用,但北稻在被授权期间却因不明原因违背商标法成功注册“北京稻香村”、“三禾北京稻香村”后以苏稻所拥有的“稻香村”商标与其商标近似为由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丰台法院、东城法院等多地起诉苏稻,要求苏稻停止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3000万元。随着两者旷日持久的商标之战造成了食品、糕点行业内企业间合作的负面影响,制约了中华老字号民族品牌“稻香村”健康有序的发展。
稻香村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主任、品牌负责人刘志勇 稻香村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主任、品牌负责人刘志勇在“提升商标审查质效 助推品牌经济发展”分论坛中阐释了三点个人困惑: 困惑一:被授权人诉授权人,是何逻辑? 在全国范围内,苏州稻香村依法维权打假的行为均受到各地各级法院认可,得到了支持,但在和北京稻香村的系列诉讼却显得“力量薄弱”。 苏州稻香村在各地打假维权中均被多家法院均认定侵权企业突出使用文字“稻香村”是对苏州稻香村“稻香村”商标的侵权并获得支持,苏州稻香村拥有的糕点类“稻香村”商标申请注册于1982年,早于北京稻香村1983年的企业成立时间。而且在2003年到2008年期间,苏州稻香村曾两次授权北京稻香村使用苏稻拥有的糕点类“稻香村”商标,而北京稻香村却诉苏州稻香村商标侵权并被相关法院支持。授权人、权利人被被授权人诉其商标侵权并获得支持,匪夷所思!是否违背诚信原则?是否尊重字号及注册商标在先权?
苏稻曾授权北稻使用糕点类“稻香村”商标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困惑二: 地名+稻香村成功注册,是否合理合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