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集团品牌负责人刘志勇:论稻香村品牌维护中的困惑(2)
时间:2019-04-25 21: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据了解,苏州稻香村已经依法对糕点类“北京稻香村”商标提起无效诉讼,目前案件在北高院审理中。
苏州稻香村对已有商标改进性注册,为何不通? 除商标屡受“搭便车”困扰外,苏州稻香村在符合企业经营的正常延展性注册扇形“稻香村”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 刘志勇先生在会上提到“苏州稻香村在原有3006糕点类别的基础上仅将圆形图章变为扇形图章进行申请注册,这原本是企业正常发展的改进性注册,可竟然被北京稻香村申请异议掉了,使我们倍感困惑,且判决中完全不顾及我们对稻香村二百余年的贡献,仅就北京稻香村近些年对北京地区的贡献据以定案,亦使我们倍感困惑。”据悉,苏州稻香村对该案判决尚存异议,这一案件也正在最高检抗诉中。 对于苏州稻香村圆形标延展为扇形标这一案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冯晓青曾专门写过署名文章提出看法:“苏稻注册的扇形‘稻香村’商标是已经获准通过的‘稻香村+DXC’圆形商标的延伸,且现实中,苏稻的宣传与消费者的称呼均是‘稻香村’。根据《商标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十条确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认定的原则,在以一般消费者注意力为标准的前提下,要整体比对与显著部分结合比对。‘稻香村’三个字是基础商标(‘稻香村+DXC’圆形商标)的主要显著部分,苏稻以此为基础建立起‘稻香村’家族商标,是符合相应法律规定的。” 实际上,稻香村案并不是引起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热议的第一起案例,王致和、六必居等老字号皆受商标官司困扰,知识产权保护已然成为老字号企业共同面对的一个时代命题。对此,刘志勇先生呼吁并希望国家层面尽快推出保护和扶持政策,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学界加强对老字号保护的研究,共同促进老字号健康发展,让类似的商标权之争尽可能少地发生。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