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时间:2019-04-15 17: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为全面掌握我省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持续巩固我省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湖南省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市监食检〔2019〕35号)精神和《湖南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省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落实“双随机”抽检,点面结合、统筹兼顾,检管结合、创新监管,上下结合、各有侧重,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我省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
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涵盖30大类食品、86个食品品种、125个食品细类,共计划安排抽检任务12.49万批次。省局承担总局匹配任务,重点开展全省所有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抽检。市州局主要承担本市州内既往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跟踪抽检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抽检任务。县级局主要承担本县域内食用农产品抽检以及乡镇街道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任务。监督抽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局匹配任务
重点与总局专项转移支付任务进行匹配,共计抽检1.01万批次,由省食检院承担。
1.抽检对象。主要为省内所有在产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对市场占有率高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和全省性大型批发市场进行“双随机”抽检,加大对餐饮企业食品原材料的抽检,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主要风险项目。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大类。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对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葡萄酒、糕点、水产制品等品种,可安排抽检一定量的网购食品。结合日常监管、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等专项整治和舆情监测情况,对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抽检。
2.抽检时间和频次。全年应均衡分配完成抽检任务,每月安排任务完成量为1/8的全年任务量。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实现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每半年抽检一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前1个月,开展节令性食品抽检。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覆盖我省所有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和较大乡镇。加大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集体聚餐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的抽检力度。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要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店、重大活动保障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城乡结合部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网络定餐线下实体店等。
(二)市州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长沙市和张家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食品抽检总量原则上要达到4批次/千人,其它市州逐步达到《湖南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要求,全省14个市州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为2.2万多批次。
1.跟踪抽检。坚持问题导向,对近三年来以及2018年度检出的多批次及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另发)开展跟踪抽检。抽检项目结合实际监管需要确定,应覆盖问题多发的重点项目。涉及不合格生产企业的,对其生产的所有品种全覆盖;涉及不合格经营企业的,对其曾经营的不合格食品所属的食品细类重点抽检。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食品的,属地监管部门要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监管部门监督下,要求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将整改复查后的产品主动送检,除检出的不合格检验项目必检外,还要检验包括本计划要求的该食品细类所有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检验时仍然出现不合格项目的,要求企业继续整改,直至所有抽检项目检验合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