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3)
时间:2019-04-15 17:3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三)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制订重大政策特别是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要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订的科学性。用好用活“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或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各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是本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继续加强本市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加大检查频次,推动政府网站高质量规范化发展。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严格开办整合流程,确保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规范标准,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加快建设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有序推进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向平台部署迁移。稳步推进各区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重点加强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鼓励政府网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政策,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提高网站内容的可读性和服务性。
(二)形成政务新媒体集群效应。各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处室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抓紧理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以“上海发布”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发生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政务舆情,要及时通过重要政务新媒体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积极配合转载。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市、区两级政府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办好政府公报。建立市、区所属部门向同级公报编辑机构报送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机制,将部门规范性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纳入公报选编范围。发文机关要对报送文件的内容和时限负责,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在施行前通过公报刊登发布。实现政府历史公报电子化,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公报专栏,完整展示创刊以来的全部政府公报内容,着力推广电子公报移动端展示。
五、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国家、市、区级标准化工作的联动,五个试点区要继续做好国家试点的总结和成果应用工作,进一步细化首轮试点8个领域的标准应用,立足需求导向,多出成果应用案例;进一步拓展试点覆盖范围,在年内开展农村综合帮扶、教育、环境保护、应急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新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其他区要消化吸收试点区的经验和成果,积极创新,今年年内至少完成首轮试点8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领域相关市级部门要加强与各区沟通联系,落实业务指导职责,强化对各区形成的公开标准及应用成果的总结和提炼,成熟一项,向全市推广一项。
(二)规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系统做好栏目展示设计,提高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双公示、会议公开等公开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优化栏目内搜索引擎功能,优先显示最新政策文件、便民类信息等搜索结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及时将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可见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