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的意见(4)
时间:2019-04-09 19: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一)送餐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环保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包装好食品,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二)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
第二部分:老年餐桌服务管理规范
一、实行“五公示”制度
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
二、完善场所设施设备
1.就餐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每次就餐后应进行一次清洁。
2.场所内应设备餐区域,设操作台、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紫外线灯。
3.场所内与外界直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配置风幕机或纱门纱窗,设灭蝇灯。
4.有保温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清洁和维修。
5.有餐饮用具消毒和保洁设施并保持卫生、清洁和正常运转。无专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用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6.场所内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并及时清除垃圾、进行清洗。
三、加强过程控制
1.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2.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用前应清洗消毒。
3.每次分餐前备餐区域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
4.从烹饪后至食用时限控制在2小时内;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食用时应进行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应有配餐过程控制相关记录。
第三部分:养老助餐环境及设施规范
一、环境标准
(一)门口环境标准
1.坡道:应符合无障碍标准设计要求,坡度不大于1/12;宽度应能满足轮椅360度回转要求;栏杆材质要求为304不锈钢,要求为双层栏杆,上层要求距离地面完成面900mm高,下层为700mm高;地面为带防滑条的防滑毛面石材或防滑瓷砖;
2.扶手:应连续,栏杆下端设高度不低于100mm的安全挡台,防止老年人拐杖滑出或轮椅碰撞栏杆,起点以醒目黄色提示,栏杆起止点延伸300mm。
3.台阶:台阶踏步边缘(距离边缘30mm的地方)应设置两根10mm的防滑条(间隔20mm);踏面和踢面颜色要有区分,应设置提示标识。
4.加装扶手(室内、入口处、拐角处):扶手要求材质为外部尼龙,内部不锈钢,安装在距离地面900mm处;扶手直径大小需便于把握,过道有突出物的要加装遮挡扶手;扶手收头要向下弯,拐角阳角处为圆角。
(二)大厅及通道环境标准
吊顶:安装矿棉板吊顶或石膏板吊顶。同时,为方便老年人就餐及点餐,更换高亮度筒灯,照度为200lx。
(三)就餐区环境标准
1.墙面:墙面为防火板,1.8m以下不应有突出物;灭火器和标示板设置不妨碍轮椅或拄拐者通行的位置;墙面颜色应为橙色,阳角护角要求为软性材质,踢脚线阳角护角也应为软性材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