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食品安全十件大事公布!
时间:2021-02-26 09:5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 2020年,扬州围绕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总目标,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为工作主线,高位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攻坚克难,创新创优,扎实推进,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全年未发生群体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 
 为全面展现食品安全监管成效,创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模式,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去年年底,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扬州市2020年食品安全十件大事评选活动。 
 经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研究决定等,2月25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扬州市2020食品安全十件大事。 
 1 
 启动扬州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2020年11月10日,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扬州市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按照重要食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总目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和支付码为载体,实现肉菜流通扫码追溯和支付,形成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消费者)等各环节重要食材流通追溯信息体系。明确到2021年底实现城区农贸市场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覆盖率达80%以上,城区大中型商场(超市)、餐饮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覆盖率达100%。2020年底,初步完成“1(批发市场)+1(屠宰场)+4(农贸市场)+1(中型以上餐饮企业)”肉菜流通主体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实现追溯链条互通。 
 2 
 扬州市委、市政府出台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0年8月2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2020年、2025年、2035年3个时间节点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保障措施。《实施意见》是将国家、省食品安全改革措施在我市落实落地的具体表现;是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将食品安全各项目标和改革举措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是将市委、市政府近年来部署实施已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固化,从而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世界美食之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 
 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 
 和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食品餐饮消费全链条防控措施,出台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等疫情防控相关通告 3 个,扎实做好集中隔离点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全市餐饮行业未发生疫情事件。推广“无接触配送”模式,据美团大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春节期间我市网络订餐不接触配送量位居全国城市第2位。在全国率先制定《职工食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提示》,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肯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特别是进口冷链系统实行监管全覆盖,启用“江苏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建成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5个。 
 4 
 江都区查处杨某等人非法生产销售 
 有害有毒食品安全案 
 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2020年,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历时三个多月,行程数万公里,捣毁位于安徽阜阳的有毒、有害食品生产窝点3个以及位于广州的销售、仓储窝点,抓获嫌疑人11人,涉案金额5千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杨某、田某等11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近期将对杨某等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起诉。 
 5 
 扬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党政领导 
 及职能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0年6月9日,扬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清单》及《扬州市市级部门及驻扬有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事权责任清单》,将食品安全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系统推进,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内容,层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两项清单首次以正式文件明确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标志着我市已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推向了一个新高度,将有力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推动提升地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6 
 扬州市2019年食品安全考核 
 位列全省设区市第一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