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相关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和外省抽查我省情况的通报(3)
时间:2021-02-03 17: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三)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法监督生产企业采取召回、销毁等措施。鼓励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的追溯,以生产记录、索证索票、抽查结果等信息为依据,推动实现对不合格产品流向、劣质原辅材料的追溯和风险管理。
(四)对于监督抽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要通过组织有关行业和技术机构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等方式,主动帮扶企业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相关产品后处理工作,抽查合格率低的市要切实加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省局将后处理工作纳入对单位年度考核之中,并适时组织开展获证企业例行检查和后处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国抽后处理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直接上传,同时将处理材料报省局。外省移交不合格产品后处理于2021年2月30日前报省局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芦保华 联系电话:0311-67565097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