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相关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和外省抽查我省情况的通报(2)
时间:2021-02-03 17: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2020年外省监督抽查移交的不合格产品涉及餐具洗涤剂、塑料杯(桶)、不锈钢产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玻璃制品、日用陶瓷、保鲜膜、食品接触用纸、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纸杯共10类产品,共计22批次,分布在全省8个辖区。详见表4。
(二)不合格产品原因分析
1.餐具洗涤剂。通过对检验报告的分析,外省对食品用洗涤剂重点监测了总活性物含量、pH、荧光增白剂、甲醇含量、甲醛(甲醛含量)、砷(As)、重金属(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有效酸的质量分数(以H2SO4计)、腐蚀率、总碱的质量分数(以NaOH计)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均为总活性物含量。
2.塑料杯(桶)。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游离酚特定迁移量(蒸馏水)、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氯乙烯特定迁移量、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特定迁移量(以锑计)、邻苯类增塑剂特定迁移量、标签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均为标签标识。
3.不锈钢盆。重点对保温效能、耐冲击性、感官要求、砷、镉、镍、铬、铅、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涂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产品内部没有涂层。
4.不粘锅。重点对手柄耐热性、不粘锅基体材料厚度、不粘涂层耐磨性、涂层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不粘涂层耐磨性。
5.玻璃碗。重点对抗热震性、内应力、内表面耐水性(内表面耐水侵蚀性)、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抗冲击(抗机械冲击)、耐内压力、垂直轴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抗冲击。
6.日用陶瓷餐具。重点对吸水率、抗热震性(热稳定性)、铅迁移量、镉迁移量、微波炉适应性(微波炉安全使用要求)、冰箱到微波炉适应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吸水率。
7.食品用保鲜膜。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猛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标签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8.食品接触用纸。重点对荧光性物质、铅、砷、镉、汞、甲醛、总迁移量、高猛酸钾消耗量、重金属、感官要求、特定迁移量、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荧光性物质。
9.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重点对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应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10.纸杯。重点对感官要求、铅、砷、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感官指标、渗漏性能、杯身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感官指标。
三、工作要求
针对国家、外省对我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要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各级分管领导和监管部门,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二)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食品用洗涤剂、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食品用塑料制品、纸杯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检查企业的整改成效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