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制止“舌尖上的浪费”(2)
时间:2021-01-14 18: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为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反食品浪费法的实施,草案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把节约落实到粮食存储、运输、加工全过程
餐饮浪费表现形式多样,涉及食用、销售、加工、储运、收获等多个环节,涉及整个食品链条的各个主体。
“需要找准法律的切入点,避免大而全、小而全,着力解决制止餐饮浪费的突出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说,草案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针对实践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兼顾其他重点环节设置规范,着力解决“舌尖上的浪费”。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规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应当加强粮食仓储管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存储、运输、加工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分析研判消费者用餐需求,通过建设或者共享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措施,对食品采购、运输、储存等进行科学管理,防止和减少浪费。国家完善粮食存储、运输、加工标准,推广使用粮食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导粮食适度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降低粮食损耗。
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就反食品浪费出台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河北、广东等地出台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专门规定,还有一些地方正在积极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饮食文化源远流长,由于地理位置、物产分布以及风俗习惯的不同,南方北方、东中西部饮食有很大差异,不同地方餐饮浪费的表现和突出问题也不尽相同。”岳仲明说,国家层面立法主要是对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问题作出规定,各地方可以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地反食品浪费的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定的制度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法治引领节约粮食文明风尚
- 下一篇:力争“十四五”时期全国优质粮食增加量达1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