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牛羊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1〕1号)(2)
时间:2021-01-13 11: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4.组织实施。投资下达后,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指导项目县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批复实施。项目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批复,细化建设方案,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
5.竣工验收。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目县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设区市严格对照项目批复,组织专家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非大县牛羊养殖场建设项目
1.项目立项。由养殖场自愿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遴选,指导项目单位编制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主要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年度目标、投资效益、示范效应等,并排序上报。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项目县提交的项目推荐名单和项目建设方案,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并排序、行文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年度资金安排总量和推进目标任务,下达投资计划、建设任务、绩效目标等。
2.组织实施。项目计划下达后,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指导项目县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并批复实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批复,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细化建设方案,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
3.竣工验收。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验合格后,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严格对照项目批复,组织专家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压实设区市属地管理责任和整县推进县、养殖场主体责任。设区市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制定完善本地区牛羊产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动本地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县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特别是实施整县推进的县,要成立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组织农业农村、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协调落实规划布局、财政投入、养殖用地、生态环保等政策措施,共同推进项目实施,形成产业发展合力。
二要加大产业投入。各地要将推进牛羊产业发展与产业扶贫、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将牛羊项目打造成为扶贫产业的重要支撑。要统筹整合现有农业专项转移支付渠道,加大对牛羊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鼓励市县财政配套支持整县推进实施,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良种繁殖场、草畜配套基地等扶持力度。要积极融入“赣鄱正品”品牌战略,培植牛羊知名品牌,加强宣传推介,鼓励线上、线下发展,大力开拓省外市场。
三要加强业务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开展牛羊养殖技术培训,加强对牛羊产业项目建设的指导,跟踪问效项目进展、建设质量、资金管理与使用等,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标准完成,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作用。
四要严格监管考核。省农业农村厅将加强项目监管评价,把牛羊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每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按要求完成绩效目标、市县财政配套、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区),下一年度资金优先安排;对于年度内未完成绩效任务的,收回资金,并直接扣减或取消下一年度项目。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每年6月1日前报送半年项目实施情况,12月20日前将年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并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项目实施,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积极运用示范观摩、案例汇编等形式推广应用,促进牛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度项目安排第一批资金3000万元。请各设区市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含附表(附件1)及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书(附件2)报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厅畜牧兽医局程国新,0791-86215071,756393817@qq.co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