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牛羊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1〕1号)
时间:2021-01-13 11: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项目建设指导,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现将《全省牛羊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2021年1月7日
全省牛羊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33号),“十四五”时期,省财政将加大牛羊产业投入,支持牛羊产业发展。为推进牛羊产业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思路及目标
按照“扩量提质、产业融合、草畜配套、绿色生态”的发展思路,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力争到2025年,全省牛羊肉产量达到30万吨,其中:牛出栏达到150万头以上,牛存栏稳定在250万头左右,牛肉产量20万吨;羊出栏500万只,羊存栏500万只,羊肉产量10万吨。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一)支持肉牛大县建设。对地方政府编制了肉牛产业发展规划、现有能繁母牛存栏1.5万头以上、拥有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可带动农户持续扩群增量的肉牛产业优势区域,实施整县推进发展战略。通过3-5年的连续支持,肉牛存栏、能繁母牛存栏稳定增长,打造成存栏量超过10万头的肉牛养殖大县。重点支持县域肉牛规模养殖场建设、发展存栏20头以上的母牛规模场(户)、实施肉牛冻精补贴和良种母牛补贴等。
(二)支持肉羊大县建设。对地方政府编制了肉羊产业发展规划、拥有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可带动农户持续扩群增量的肉羊产业优势区域,实施整县推进发展战略。通过3-5年的连续支持,肉羊存栏、出栏稳定增长,打造成为年出栏30万头以上的肉羊大县,其中培植2-3个羊出栏量超过50万头的大县。重点支持县域以“公司+农户”等模式带动扩群增量的肉羊龙头企业等。
(三)支持非大县牛羊养殖场建设。支持整县推进以外的县,大型牛羊规模养殖场或能繁母牛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饲草种植及开发利用等。
三、补助标准
(一)肉牛大县整县推进。依据3-5年发展总体目标、年度目标、龙头企业示范带动、能繁母牛养殖基地等情况,结合年度资金安排总量和推进目标任务安排奖励资金,原则上肉牛大县每县每年奖励不超过800万元。实施肉牛冻精和良种母牛补贴的大县,肉牛冻精补贴每头能繁母牛每年补助不超过20元,新增良种母牛补贴每头能繁母牛一次性补贴不超过1000元。
(二)肉羊大县整县推进。依据3-5年发展总体目标、年度目标、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等情况,结合年度资金安排总量和推进目标任务安排奖励资金,原则上肉羊大县每县每年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三)非大县牛羊养殖场建设。依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情况,牛羊规模养殖场或母牛基地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单个建设项目省级奖补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0%。
四、项目管理
省农业农村厅统筹指导协调全省牛羊产业项目实施工作,负责整县推进项目评审及项目县的确定,结合年度资金安排总量和推进目标任务,下达整县推进项目及非大县牛羊养殖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非大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设任务、绩效目标等。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整县推进项目的组织申报遴选、非大县建设项目的专家评审,以及项目批复、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申报、项目具体实施,以及指导非大县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组织项目申报、督促项目实施、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指导等工作。
根据项目具体类型实施分类项目管理。
(一)整县推进项目
1.县级申报。申报整县推进的肉牛(肉羊)大县,由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项目申报书,包括产业发展现状、产业3-5年发展目标和年度目标、实施路径、主要建设内容、投资概算、保障措施等,并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2.市级推荐。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方案审核,择优推荐项目县并排序,行文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3.项目确定。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择优确定整县推进项目县,下达投资计划、建设任务、绩效目标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