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0年复合膜袋等21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市监质监函〔2021〕50号)(4)
时间:2021-01-13 05:3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四)对于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法监督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销毁等措施。鼓励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的追溯,以生产记录、索证索票、抽查结果等内容为途径,推动实现对不合格产品流向追溯和风险管理。
(五)对于本次抽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要通过组织有关行业和技术机构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等方式,主动帮扶企业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1年1月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