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执法,泰顺县市场监管局公布十大典型案例!(3)
时间:2020-12-29 09: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2020年6月9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母婴用品市场主体进行执法大检查。经检查,发现泰顺县某母婴用品店等11家母婴用品市场经营主体涉嫌经销侵犯“Pigeon”(贝亲)品牌商标专用权奶瓶奶嘴。上述11家当事人通过微信、淘宝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等渠道,购进涉案“贝亲”品牌奶瓶共计88个、奶嘴共计172个,共计货值11791元。之后,在各自店中或分店进行加价销售,至案发之日,尚未销售的奶瓶共计47个、奶嘴共计121个。
根据该法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对未能证明涉案商品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7家经营主体没收依法查扣涉案商品并处罚款,共计罚款33040元。
案件评析:
婴幼儿用品事关下一代健康成长,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把产品质量关,非正规渠道进货更不可取。
8
温州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案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20日,当事人向温州某建设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泰顺县某地的厂房,又于2019年9月底开始从事钢结构生产经营活动,继续使用原厂房内的5台电动单梁起重机。2019年11月19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该厂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厂房内4台电动单梁起重机已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均为停用状态。
当事人未申请检验,擅自恢复特种设备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根据该法律有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罚款30000元。
警示:
珍爱生命、保障安全,是每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超期使用危险性倍增,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履行安全责任的主体,更加应该重视和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规范使用。
9
广州某物业管理公司泰顺分公司电力价格违法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负责泰顺县罗阳镇某小区物业管理,并负责向该小区电力终端用户(一般工商业用户)收取电费。2018年4月20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当事人把同期的相关公共设施用电以及损耗用电等费用,按照小区电力终端用户同期用电量占比分摊,一并收取,在上述期间实际收取加收费用113467.7元。根据该法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处罚款22700元。
案件评析:
国家惠民惠企政策,不可打折扣,更不可作为牟利手段。新冠疫情爆发后,县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国家惠民惠企政策,全面助动复工复产。为落实减负政策,开展转供电专项执法检查,要求经营主体全面自查自纠,现已立案处理2家,责令整改1家,已退还多收价款335970.11万元,惠及终端用户246家。拒不整改的,将予严查重罚。
10
泰顺县某老年公寓、林某盈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案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17日,泰顺县某老年公寓向经营者林某盈订购了鲜猪肉56斤,货值1230元,由林某盈送至该敬老院厨房。当日,泰顺县某老年公寓未经查验,直接由工作人员对该批猪肉进行清洗、焯水,准备用于制作菜品。由于该批猪肉出现异味,被发现制止。经查,该批猪肉系林某盈于10月14日上午,所宰杀生猪在市场销售后剩余部分,案发时已腐败变质,出现异味。
上述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并销毁依法扣押的猪肉,并对老年公寓罚款6000元,对林某盈没收违法所得1230元、罚款5000元。
案件评析:
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共同构筑。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他们的身体抵抗力和免疫力都有所下降。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关系到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是保障老年人生活高质量的基础。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压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