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欧盟功能声称区别(2)
时间:2020-12-21 12: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在对欧洲食品安全局进行科学评估之后,欧洲委员会通过了一份得到欧盟许可的声称清单以及相关使用条件。第13条中的诸多声称(包括植物性治疗药物声称)尚未进行评估,视为“待定”声称。 14(1)(a)声称–降低发病风险因素的风险降低声称 1924/2006/ EC法规 该法规将疾病风险降低声称定义为“显著降低人类疾病发生的风险因素”。 有益的生理作用应理解为减少(或有益改变)人类疾病发生的风险因素,而非减少疾病的风险。 类型 法律 描述 健康声称 14(1)(b)声称-涉及儿童成长的声称 1924/2006/ EC法规 该健康声称仅涉及儿童的成长和健康,且科学论证仅适用于儿童,论证中包括对儿童进行研究的数据。 第14.1 b条也包括涉及胎儿发育的声称。 所有健康声称都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不得造假,言语模糊或有误导性,且必须经过科学证实。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了此评估以确保对健康声称进行统一科学评估。 法规规定,只有在按照最高标准进行科学评估之后,健康声称才可获得授权,并在欧盟使用。声称的证实必须基于公认的科学证据,所有可用科学数据都要考虑其中,并进行权衡。在提及营养或食品对总体健康或健康福祉的宽泛、非特定益处时,必须随附欧盟授权清单中的特定健康声称。因此,必须为每份有益效果的声称准备一份授权申请(欧盟委员会,2008年)。 营养声称 1924/2006/ EC法规 营养声称是指声称、暗示或暗指某一食品由于以下原因具有特定有益营养特性的任何声称: 1.食品: a. 提供 b. 减速或快速提供或 c. 不提供 的能量(热值) 2. 食品 a. 含有 b. 减量或增量含有 或 c. 不含有 的营养物质或其他物质 营养声称仅在《法规》附录中列出才可批准。
欧盟 美国 营养声称是指声称、暗示或暗指食品具有特定有益营养特性的任何声称。 营养成分声称描述了产品(食品和膳食补充剂)中营养物质或饮食物质的相对含量。 健康声称陈述了食品与健康之间的关系。 包括: •第13.1条的声称 •第13.5条的声称 •涉及儿童成长的健康声称(第14(1)(b)条声称)。 结构/功能声称描述了产品如何影响身体的器官或系统,声称不得提及任何具体的疾病。 降低发病风险因素的风险降低声称(或第14条(1)(a)的声称)。 健康声称描述了食品、食品成分或膳食补充剂成分与减少疾病或健康问题风险之间的关系。包括“授权健康声称”和“有条件的健康声称”。 营养和健康声称都必须先获得欧盟委员会的授权才可应用于产品。 所有(授权/有条件的)健康声称,都需要经过FDA的上市前审查。 结构/功能声称不需要FDA批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