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十一期(2)
时间:2020-12-21 09:4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烟台景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九田批发市场购进的赤甲红(海水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长岛县福润活海鲜店销售的海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长岛县济瀛香酒店销售的海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长岛麦得隆购物中心销售的爱媛38°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远市莲花商场销售的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龙口八店销售的金鲳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蔬菜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栖霞市管饱面食店销售的自制疙瘩咸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越品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五、酒类不合格项目类别:
栖霞市人和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为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质三鞭酒(配制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糕点不合格项目类别: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高新区科技广场店销售的标称为东莞市食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酪风味月饼蛋黄椰奶味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七、水产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海阳才高置业有限公司丽达购物广场销售的海蜇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