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津市场
时间:2019-04-04 05: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天津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天津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天津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市市场监管委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着力改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以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制定好“一个目录”,实施分类监管
(一)制定实施本市实施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在贯彻实施《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聚焦重点工业品、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和棉花等纤维质量安全,综合分析以往监管基础数据,聚焦各方面反映问题较为突出、涉及重大质量安全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重点监管等产品,组织专题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2019年天津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以下简称《监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能。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贯彻实施《监管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监管、产业、安全等实际情况,及时将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实施分类监管。对安全隐患风险高,出现行业性、苗头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抽查、严格过程检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严控险情;对安全隐患风险较高,尚未形成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一般性质量安全风险问题的产品,要发布风险预警,提醒行业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二、保安全提质量,综合运用好“五个手段”
(三)强化生产许可。加严对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目录的产品的许可工作,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从严受理、从严审批,从生产源头保障质量安全。按照我市“一制三化”改革要求,积极推动产品生产许可改革再规范。一是完善健全许可证从受理到发放各环节工作标准,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细则标准、产业政策等进行集成并具体化、可视化。二是推进许可信息化建设,将生产许可法定条件、许可决定信息、许可流程全链条推行阳光审批,保障企业知情权,接受企业监督。三是建立许可审批责任体系和流程体系,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受理、审查、审批、发证、监察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防范履职风险。
(四)强化监督抽查。以《监管目录》为指导,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用品,家用电器等合格率较低的消费品开展监督抽查;对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加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对涉及产品质量稳定性、安全性和环保指标的钢铁建材、危险化学品、油品、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等产品的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安全隐患风险高,具有行业性、苗头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要突出抓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五)强化风险监控。制定并组织实施《2019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婴幼儿布书、婴幼儿学步带、冲锋衣、窗帘、电铸金饰品、银餐具、瑜伽球、腋拐等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风险通报,快速进行处置。聚焦不同材质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开展风险监测,着力防范行业风险。
(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遏制和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重要措施,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落实产品质量监督职能要求的基本手段。要发挥好日常检查、证后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作用。在保证获证产品、专项整治产品日常检查的频次和效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获证企业生产条件监督检查,着力提高精准检查、靶向性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发挥好专项监督检查和生产条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要强化后处理,发挥好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作用。依据《天津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继续对辖区内重点消费品开展分类监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