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6期)(2)
时间:2020-11-24 16: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六)蛟河市旺客隆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吉林正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长鸭脖(香辣味)(88克/袋),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江源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拉大腊肠(熏煮香肠)(200克/袋、得利斯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八)德惠市钰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鸡爪(40克/袋、钰信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辉南县五福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清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2L/瓶、老刀商标),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亿洋城店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哈欧亚国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单根(咸口广式肠)(250克/袋、哈欧亚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廿一)白山市浑江区每日新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廿二)长春市福义德道口烧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鸡胗(150g/袋、福義德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廿三)双辽市双亿超市总部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长春市圣泉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圣水泉大米原浆酒(4.5L/桶、圣水泉及图形商标),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廿四)镇赉县镇赉镇果蔬天天好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廿五)白城市草根食品便利店明珠店销售的豇豆,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廿六)通化市东昌区长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昊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夹心海苔脆(炒米味)(25克/袋、苔多情及字母商标),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七)九台区城西时代好又多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定州市亿隆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500g/瓶、蕊升祥商标),果糖和葡萄糖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廿八)九台区城西时代好又多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定州市亿隆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500g/瓶、蕊升祥商标),果糖和葡萄糖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延边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吉林、延边、通化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