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6期)
时间:2020-11-24 16: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11-24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浏览:239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3类食品共1125批次样品,检测项目及产品生产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1128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097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蜂产品2批次、酒类4批次、肉制品11批次、食用农产品10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磐石市河南街宋晋玉食品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飞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长鸭脖(辣味)(酱卤肉制品)(70g/袋、力拓商标),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集安市义玲蔬菜摊床销售的绿豆芽(散装称重),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榆树市鲜品汇生鲜火锅食材超市销售的绿豆芽(散装称重),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前郭县前郭镇绿园果业生鲜超市销售的尖椒(散装称重),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通化市二道江区文远蔬菜超市销售的绿豆芽(散装称重),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和龙市旺家乐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延吉市俊芝豆芽房为进货来源的黄豆芽(散装称重),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七)延吉市东市场玉敏豆芽摊床销售的黄豆芽(散装称重),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八)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晟鑫超市销售的鸡蛋(散装称重),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峰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森科酒业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日子葡萄配制酒(3L/瓶),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梅河口市义鲲美食坊销售的标称柳河县润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骨汤肉皮(360g、东思北商标),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长春新友谊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林海雪原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美登蓝莓冰酒(500mL/瓶、林海雪原及图形商标),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九台区城西时代好又多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筋王(27克±2克/袋、食帝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敦化市鑫汇万客隆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敦化市好心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肚(360克/袋、广兰好胜利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敦化市鑫汇万客隆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延边金刚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牛板筋丁(240g/袋),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吉林市船营区鲜大街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珲春市火炬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55g/袋、京子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