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八期)(3)
时间:2020-10-22 12: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