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批)(2)
时间:2020-10-10 10: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无棣县书秀快餐部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案。当事人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相关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书秀快餐部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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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水湾镇中心小学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案。当事人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相关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水湾镇中心小学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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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水湾镇中心幼儿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案。当事人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相关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水湾镇中心幼儿园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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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悦来福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事悦来福超市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55元,上缴国库;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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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蔬美蔬菜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事蔬美蔬菜店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8元,上缴国库;罚款25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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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志斌超市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案。当事人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有关规定,对涉事志斌超市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2瓶“满源堂”牌干煸辣肉丝油辣椒;没收违法所得63元,上缴国库;罚款156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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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盐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案。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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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海景生态园采购且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当事人采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海景生态园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7.8元,上缴国库;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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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临朐鲜羊馆采购且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当事人采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临朐鲜羊馆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7元,上缴国库;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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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鸿健鲜羊馆采购且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当事人采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鸿健鲜羊馆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70元,上缴国库;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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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巴鼎菌汤火锅店采购且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当事人采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巴鼎菌汤火锅店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8元,上缴国库;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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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正阳楼大酒店采购且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当事人采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正阳楼大酒店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3.5元,上缴国库;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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