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批)
时间:2020-10-10 10: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敢于担当尽责、严格监管执法的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强烈信号。现按照《意见》要求,公布我局第二批典型案例。
01
无棣县中盛购物超市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当事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烤枣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事中盛购物超市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烤枣茶8袋;没收违法所得3元,上缴国库;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02
无棣县德良活螃蟹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事德良活螃蟹店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0元,上缴国库;罚款25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03
无棣县玉征海产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事玉征海产店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8元,上缴国库;罚款25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04
无棣县占胜海产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事占胜海产店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7元,上缴国库;罚款25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05
无棣县兴达海产批发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事兴达海产批发店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3.2元,上缴国库;罚款25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06
无棣县碣石山镇三惠包子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当事人采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碣石山镇三惠包子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6元,上缴国库;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07
无棣县碣石山镇富业包子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当事人采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碣石山镇富业包子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4元,上缴国库;罚款12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08
无棣县回家快餐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当事人采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回家快餐店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1.5元,上缴国库;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09
无棣县小泊头镇鸿运来酒楼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当事人采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小泊头镇鸿运来酒楼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0元,上缴国库;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10
无棣县红太阳农家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当事人采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红太阳农家院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3元,上缴国库;罚款122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11
无棣县远达加油站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活动案。当事人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涉事远达加油站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景甜饮用天然泉水48瓶、今麦郎麻酱担担面9桶、今麦郎红烧牛肉面2桶、哈乡佬鸡爪40袋、哈乡佬山椒凤爪30袋、聚圣阁奥尔良风味小腿30袋、清伊坊清真鸡肉香肠18根、双汇王中王火腿肠80根;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1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