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8月食品药品案件集中曝光(3)
时间:2020-09-22 15: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9、 黄岛李中芝中医诊所购进使用劣药酒黄精案:黄岛李中芝中医诊所购进使用劣药酒黄精,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医疗机构购进、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2015版《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36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 青岛颐美轩大药房有限公司购进销售劣药山药案:当事人青岛颐美轩大药房有限公司购进销售劣药山药,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2015版《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267,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1、 黄岛区赵涛中医诊所购进使用劣药山药案:黄岛区赵涛中医诊所购进使用劣药山药、酒黄精,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医疗机构购进、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2015版《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14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2、青岛黄岛福港亿家门诊部购进使用劣药山药案:青岛黄岛福港亿家门诊部购进使用劣药山药,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医疗机构购进、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2015版《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16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3、季守义中医诊所购进使用劣药山药案:季守义中医诊所购进使用劣药山药,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医疗机构购进、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2015版《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58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4、 黄岛区于兴喜中医诊所购进使用劣药山药案:黄岛区于兴喜中医诊所购进使用劣药山药,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医疗机构购进、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2015版《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28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5、 青岛华莲福康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销售劣药山药案:当事人青岛华莲福康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销售劣药山药,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2015版《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120,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6、青岛黄岛琅琊台医院购进使用劣药山药案:青岛黄岛琅琊台医院购进使用劣药山药,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医疗机构购进、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2015版《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345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7、青岛大海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在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案:青岛大海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在页面展示其经营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1.警告;2.罚款人民币85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