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省级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2)
时间:2020-09-02 11: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四)临时会议。评估专家组组长根据现场评审需要,可以就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座谈和召集临时会议,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单位陈述有关情况。
(五)现场核查结果汇总。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现场评审表》每个评审点的结果,按照现场评审结果评判原则,对现场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初步形成现场评审结果建议和意见,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六)末次会议。评估专家组组长宣布现场评审结果建议,申请单位表态。
五、评估要求及标准
(一)评估项结果判定。现场评审遵循“木桶原理”,对评审要素逐项进行评判,给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的评审意见。即同一项评估内容在多个评估点进行评估时,若不同评估点的判定结果不一致,按最低的判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若一个评估点出现“不符合”,则该项应判为“不符合”;若有一个评估点出现“基本符合”,且无“不符合”项,则该项应判为“基本符合”。某项评估内容在该区域不存在,不适用于评判,应作出“不适用”的判定,不应留有空白评估项。
(二)现场评估结果评定。评估专家组现场评审结果分为“建议通过”、“建议整改后通过”和“建议不予通过”。
1.现场评审结果为“建议通过”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现场评审指标中的关键项全部为“符合”,重点项没有“不符合”项;
(2)“符合”项占总项数80%以上(含)。其中:重点项中“基本符合”项数不超过重点项总项数的15%;普通项中“不符合”项总项数不超过普通项总项数的10%。
2.现场评审结果为“建议整改后通过”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关键项中没有“不符合”项;
(2)“符合”项总项数达到60%以上(含)但不足80%;
(3)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建议通过”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评审结果为“建议不予通过”:
(1)关键项中有“不符合”项;
(2)“符合”项总项数不足60%;
(3)申请单位实际状况与申请资料描述严重不符。
六、评估报告
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应及时汇总评审意见交评估专家组组长。评估专家组在现场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撰写完成评估报告,报省畜牧业管理局;需要整改的,由评估专家组负责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附件:1.评估专家组人员名单
2.现场评估日程表
3.评估专家行为规范
4.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现场评审表
附件1
吉林省非洲猪瘟无疫小区
评估专家组人员名单
组 长:程文军
成 员:胡业平、付殿国、任守爱、刘新宇、孙亮、胡斌
观察员:于本峰
工作人员:崔立恒、麻凯、吴丹、常帅、颜宏刚
附件2
现场评估日程表(样式)
日 期 工作内容 参加人员 地 点 第一日上午 预备会议、首次会议 专家组成员、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员 现场核查 专家组成员、申请单位有关人员、观察员等 第一日 下午 第二日 上午 现场核查 专家组成员、申请单位有关人员、观察员等 第二日 下午 专家组内部会议 专家组成员 末次会议、情况反馈 专家组成员、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观察员等 附件3
评估专家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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