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省级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02 11: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09-02 来源: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浏览:157 有关市、县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有关企业,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省牧业信息中心:
为有序推进我省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科学规范做好评估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以及《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0年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省将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评估工作,现将《2020年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省级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吉林省非洲猪瘟无疫小区
省级自我评估工作方案
为规范开展我省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的评估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建设进展情况制定本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依据
依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评估原则和程序要求,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标准,对照现场评审表,开展评估工作。
二、评估专家
评估专家组由7人组成(详见附件1),实行组长负责制。省畜牧业管理局分别派出观察员和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20年8月28日开始,对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相关建设企业开展省级自我评估工作。具体时间由省局与相关企业及企业所在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定。
四、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包括召开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核查、临时会议、现场核查结果汇总和末次会议等。
(一)预备会议。评估专家组组长主持预备会议,会议内容包括:明确专家分工,确定现场评审方案以及现场核查点。
(二)首次会议。评估专家组组长主持首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评估专家组组长宣布现场评审方案,说明评估专家组分工、评审程序、评审日程,并提出评估纪律要求;申请单位关于建设情况以及官方兽医机构关于监管情况的介绍。
(三)现场核查。
1.核查内容及方式方法
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的规定,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现场评审表》逐项进行核查,评价无疫小区非洲猪瘟状况、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官方兽医机构监管情况等。
核查方法包括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文件档案、实地查看等方式。
2.现场核查点
(1)申请单位:现场核查场点按照随机的原则抽取。
种畜禽养殖场和商品畜禽养殖场应按以下原则分别进行抽样:养殖场数量在10个以上的,抽取比例不应少于30%;在10个以内的,抽取数量不少于3个;在3个(含)以内的,全部抽取。
每种辅助生产单元至少抽取1个。
(2)申请单位所在地县级官方兽医机构: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包括实验室)、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综合执法机构等。
(3)其他:包括承担无疫小区非洲猪瘟监测任务的实验室、生产单元所在的乡镇畜牧兽医站、申请单位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洗消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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