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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8-28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浏览:12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


  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共享共治效果,助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和探索实践,着力破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风险评价模型建立、分级标准界定等重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分部门、分领域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模式。


  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判定相结合,借鉴国家和兄弟省(区、市)做法,合理选择风险指标,科学赋予指标权重,依法依规采集、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仅作为政府部门实施市场监管执法的参考,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注重应用,提升效能。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抽查企业比例、频次与其信用风险等级结合,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利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定期推送的我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探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上线“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建立全省通用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


  到2021年6月底,省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参考全省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建立适应本系统监管需求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专用模型,支撑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风险点的识别和预警。


  到2021年底,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需求建立本地本部门专用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归集企业信用信息。规范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参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标准,2020年底前制定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标准。(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健全归集机制和渠道。依托河北省法人库、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河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河北省“两法衔接”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等,2020年底前将全省各级有关部门2018年以来在依法履职中产生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失信等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并记于企业名下。(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检察院;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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