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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4期)(2)

  14.新乡市申旺商贸有限公司常青藤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亿家福粮油有限公司委托莘县马北油棉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4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处置措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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