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的通知(沪市监食生20200381号)(2)
时间:2020-08-18 12: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一)高度重视。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有序推进年度监管计划,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严防系统性风险,进一步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本市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并开展自查,消除隐患。
(二)严格检查纪律。飞行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擅自与被检查企业联系,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纪律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做出有损监管部门形象的行为。
(三)及时组织整改。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应及时督促被查企业问题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移交需立案的,应及时立案查处,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食品生产处上报企业整改、立案查处等后续处理情况。
(四)做好执法保障。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做好检查执法人员的推荐和检查执法用车等保障工作,确保检查组成员及时到位,顺利开展工作。
附件:1.飞行检查组人员推荐名单
2.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告知书
3.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记录表
4.关于对××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的工作报告(模板)
上海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党凯,联系电话:64220000转2207分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