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享 深入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2)
时间:2020-08-12 12: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我国农产品追溯工作虽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可追溯农产品消费环境不成熟,公益宣传不足,追溯农产品供应链形成机制未全面建立,生产端与零售端的企业动力相对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地方财政支持难以长久等一系列问题。对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快推进追溯平台对接互联。做好部省追溯平台对接,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份实现了与国家追溯平台的接口开发,数据可以共享共用,正在进行最后的业务融合。其他10个省市接口软件还在调试中,同时也要推动省以下的市县追溯平台对接。此外,与相关主体监管平台,如市场主体申报、合作社、家庭农场、品牌农业等数据系统都要开展数据共享。推动跨部门追溯平台对接,加强与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与商务部肉菜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全程追溯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全面推进国家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开展追溯示范创建,选择有积极性的规模化企业,树立一批追溯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指导机构主体、生产经营主体熟练应用平台各项业务;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开展信息共享、数据交换。
探索推进追溯管理法治化。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追溯立法经验,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对风险高、隐患大的食用农产品实施强制性追溯目录管理,对其他食用农产品鼓励实施追溯,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和依据。根据近年安全形势,畜禽产品、水产品及茶叶应率先作为重点。做好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衔接,将在国务院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探索将农产品追溯标签、电子合格证明作为农产品入市销售时的合法凭证,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索证索票并查验的重要证据,从而建立起完善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探索市场化推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相关政府机构组织的协同合作,推动可追溯农产品率先在体制内推广使用。开展国家平台可追溯农产品宣传推广活动,使入驻企业及其产品成为重要品牌,推动追溯产品产销对接,扩大市场影响力,调动生产企业实施追溯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形成可持续的市场机制。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南通《预包装食品标签视觉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出炉
- 下一篇:7月食品监督抽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