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省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
时间:2020-07-24 15:5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二)调查处置情况。执法人员对枣庄市聚美世喜食品有限公司商品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存有“生产日期:2019年5月13日,商标:美果来,规格型号:340毫升”的乳酸菌饮品(杀菌型)。2019年12月10日枣庄市聚美世喜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该产品进行召回,共召回12件零五瓶,每件12瓶。
经查市中区杨宁食品超市长乐路店和枣庄市聚美世喜食品有限公司,均提供了购进乳酸菌饮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进单据及出厂检验报告,当事人进购上述食品时索要并留存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证照合格证明材料,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完善,有效履行了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进购的饮品不符合食品国家标准,并能如实说明上述食品的进货来源。同时未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可以免予处罚的情形和《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二项规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台儿庄区长捷路金源超市销售的“野山椒泡凤爪”
(一)抽检情况。在2019年11月1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抽检中,对台儿庄区长捷路金源超市销售的“野山椒泡凤爪”进行现场抽检。于2019年12月06日收到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HSTT2019040593检验报告。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9年12月19日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向当事人当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及相关文书。未发现(生产日期:2019-09-10、规格型号:42克/袋)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经初步核查后,购进数量是50包均已全部售,并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上述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于2020年1月2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进购上述食品时索要并留存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证照合格证明材料,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完善,有效履行了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决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决定书编号:枣台市监行处字[2020]8号。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罚款5000元,罚款合计5030元上缴国库。
四、台儿庄区华兴路零食物语商店销售的香酥脆
(一)抽检情况。2019年11月1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中,对台儿庄区华兴路零食物语商店销售的“香酥脆”进行现场抽检,于2019年12月06日收到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HSTT2019040635检验报告,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香酥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情况。当事人(台儿庄区华兴路零售物语商店)已不再经营店铺已转让他人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无法进行后处理。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