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2)
时间:2020-07-07 16: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7.严密组织实施。各区县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措施,结合各级各类市场的特点,分类指导实施。要积极引导和组织辖区农贸市场积极参与规范化建设活动,鼓励社会资本、大型企业参与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要对农贸市场检测室设立、食品销售追溯系统、信息公示服务以及活禽销售和宰杀区、水产区等老大难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8. 倡导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开办者更新技术手段,配备智能电子秤等设备,引入电子化消费模式,实现经营信息、 食用农产品来源及销售去向、检测结果信息等全程电子化,分级分步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
四、建章立制,齐抓共管,着力构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9.建立巡查通报制度 。各区县局要协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加大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场开办者,督促整改并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10.建立业主约谈制度。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开办者约谈制度, 对日常巡查问题整改不及时的,由各区县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共同约谈,督促和激励市场主办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长效管理制度、改善市场内外环境、提升经营服务水平。
11.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加强对已公布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的跟踪管理,确保持续达到标准规定内容和要求 。对于持续达到标准要求的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导,在市场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和检测试剂补助方面优先分配;对不能持续达到标准要求的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经核实予以取消并向社会公示 。
五、统筹兼顾、注重实效不断促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2. 统筹全面工作。各区县局可将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工作与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将相关的创建举措进行融合,不断完善,推进到位 。
13. 强化宣传报导。要加大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在辖区市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的公益广告,督促市场主办单位积极落实规范化管理的各项举措。
14. 加强跟踪督导。各县区局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同时加强工作督导,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确保流程规范、操作性强,确保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15. 鼓励社会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接受公众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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