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沪市监食经〔2020〕294号)(3)
时间:2020-06-30 18: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争取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六)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认证评估标准进行考核认证评估,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七、信息上报
(一)6月22日前,拟创建示范街区基本情况;7月3日前,各区市场监管局上报辖区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二)8月30日前,各区市场监管局上报辖区示范工程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创建达标食品安全实体示范店基本情况(附件2)、创建达标网络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情况(附件3)。
(三)10月31日前,各区市场监管局上报2020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创建达标食品安全实体示范店基本情况(附件2)、创建达标网络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情况(附件3)。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