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沪市监食经〔2020〕294号)(2)
时间:2020-06-30 18: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和责任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目标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2.开展调研,遴选拟创建街区和示范店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分布特点,并结合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守信超市建设工作,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调研和遴选,确定拟创建示范街区和示范店。示范街区遴选的汇总表按附件1格式内容于6月22日前上报市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11月)
1.组织发动和摸底调查
6月30日前,各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专题会、现场会等方式,分别组织系统内和企业人员开展专题动员培训,部署创建要求,组织发动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食品经营单位、主管部门等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1)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对示范街区、示范店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宣传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各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加强企业和公众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知晓率。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公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工作动态,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和公众参与百千万工程建设并开展社会监督。
(3)开展认证评估。各区市场监管局可以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工作检查评估。市市场监管局拟于9月、11月分批组织开展抽查和评估。
(三)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2月)
11月底前,各区市场监管局对2020年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完成示范工程建设成效评估工作的总结)。分析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建议。向社会公布示范街区、示范店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是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创新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从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扎实推进,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尤其要加强与商务部门、教育部门、旅游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保险机构等资源力量,共同做好示范创建工作。
(三)注重实效,大胆创新。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示范工程建设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四)典型带动,整体提高。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街区、食品经营单位向社会进行展示和宣传,使示范工程创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