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培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食经〔2020〕330号)(2)
时间:2020-06-12 18: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五)动态管理。省局对已公布的示范超市实施动态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超市的监督检查,督促示范超市持续符合评价标准要求。2020年7至9月,省局组织对2017年通过审核评价的27家超市进行复核(附件3),各地不需报送名单(主动放弃复核资格或停业的除外)。对复核不符合评价标准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示范超市,取消示范超市培育点并向社会公开。被取消超市整改到位2年后可重新申请参与培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开展示范超市培育活动是促进超市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群众消费安全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履行监管服务职责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国家和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明确具体措施和指标,扎实推进培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作用。坚持政府推动、各方参与的工作原则,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高和细化培育活动评价标准和要求,指导超市开展培育活动,对超市落实主体责任、执行评价标准以及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价,确保调查和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形成监管部门、培育超市、第三方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对示范超市培育活动的工作指标、参与创建的超市名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投诉举报情况等信息要向社会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权,保障公众知情权,增强培育活动的社会影响。
(四)总结交流,推广提升。各地要及时总结培育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工作措施。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增强示范超市的荣誉感,引导更多的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主动申请开展示范培育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示范超市培育活动工作总结报省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