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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培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食经〔2020〕330号)

   日期:2020-06-12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296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培育诚信消费示范商圈(步行街)活动的通知》(粤商务秩字〔2019〕1号)等工作要求,省局制定了《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培育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与省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杨世峰,电话:020-38835649,

 

  电子邮箱:gdsjj_yangshifeng@gd.gov.cn。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培育活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超市肉品、蔬菜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以下简称“示范超市”)培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四个最严”的要求,督促指导超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施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关键点过程控制,强化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以下统称“肉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机制,切实提高超市肉菜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0年至2022年,着力打造一批示范超市,以点带面,发挥超市食品供应主渠道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我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水平,构建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至2022年底前,珠三角7市每市至少培育3家示范超市,其他14个市至少培育2家示范超市。申请创建国家和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地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示范超市培育活动力度。

 

  三、培育对象

 

  有经营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连锁超市门店、单体超市、综合性百货公司(商场)内设超市。各地根据本地区超市的实际经营规模和管理水平,研究确定参加培育活动的超市名单。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底前,各地根据本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示范超市培育活动实施方案,对培育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宣传和动员超市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申报参加示范超市培育活动,并于7月3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参与2020年培育活动超市名单报省局(附件1)。

 

  (二)组织培育。参与培育活动的超市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严格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逐项对照检查、抓好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社会公开发布参与培育活动的超市名单及工作信息,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指导超市开展培育活动,加强对培育超市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依法公布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信息。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地市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全年监督抽检实现抽检品种项目全覆盖。

 

  (三)审核评价。参与培育活动超市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达标的超市,向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审核表和工作情况报告。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经现场检查后出具初审意见,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每年9月15日前报省局(附件2)。每年9至11月,省局按照评价标准组织对申报超市进行审核。

 

  (四)确定公示。省局根据审核评价结果,提出拟确定为示范超市的名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后,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确定并公布示范超市名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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