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公告(2)
时间:2020-06-12 14:5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此奖项推荐主要是援疆扶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帮扶、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助力、“千企帮千村”、“光彩行”行动、社会组织帮扶、扶贫志愿服务活动、社会个体爱心帮扶的人士。推荐人选要扶贫济困、甘于奉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爱贫困群众,扶贫成效明显,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四)创新奖:从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体中产生,表彰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
此奖项推荐围绕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帮扶体系、社会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等制度体系落实,以及“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等有效举措落地,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的人员。推荐人选要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理论或实践创新在自治区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五)组织创新奖:从贫困地区和帮扶单位中产生,表彰在脱贫攻坚中改革创新、成效突出的乡(镇)、行政村,自治区机关内设处级处室,地(州、市)、县(市、区)所属的处级及处以下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此奖项推荐主要是解决脱贫攻坚重点和难点问题、发挥较好作用的单位或组织。推荐的自治区区直机关单位主要侧重于扶贫理论政策创新,各地主要侧重于模式、方法和工作等实践创新。
五、评选原则
(一)坚持标准质量。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目标导向、实效导向,以推进脱贫攻坚的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评出的先进典型一年比一年优,体现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
(二)坚持关爱基层。评选推荐向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奋战在困难艰苦地区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倾斜,向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组织和人员倾斜,切实关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激励更多基层干部心无旁骛地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原则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评先进个人,涉农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地厅级以上单位不参评先进组织。
(三)坚持统筹推进。把自治区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与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奖、地(州、市)脱贫攻坚奖评选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统筹、抓好衔接、共用成果,避免多次安排、反复推荐、反复评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坚持典型示范。坚持推进脱贫与培育典型相结合,把评选推荐作为树立标杆、弘扬正气、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深入挖掘先进典型,通过评选激发内生动力、推广典型经验、促进转变观念,激发各族干部群众以典型为榜样,学优看齐、对标赶超,进一步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六、实施步骤
评选表彰工作分九个环节进行:
(一)通知公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各地各部门组织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干部群众知晓率。
(二)培育典型。各县市、各单位组织层层开展典型推荐挖掘、选树培育、重点宣传,打造具有影响力知名度的先进典型,确保所推荐对象群众信服、事迹突出,典型立得住、叫得响。把典型推荐选树与5—6月在贫困群众中开展的感恩教育结合起来,通过群众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各族贫困群众破除“等、靠、要”思想,引导群众发自内心地认同党的干部、认同党的脱贫攻坚政策,进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三)逐级推选。按照村、乡镇、县(市、区)、地(州、市)、自治区层级,从下到上逐级推选,把推荐评选的过程转变为加强干部群众教育、强化扶贫政策宣传的过程,通过广泛开展推荐评选凝聚形成全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6月30日前,各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县市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提出地(州、市)推荐候选对象,并按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组织进行公示,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上报推荐对象材料。各牵头单位推选工作参照实施,由牵头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四)资格审核。自治区评选办公室对各地(州、市)、各牵头部门单位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组织进行资格审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