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八期)(2)
时间:2020-06-02 16: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后按产品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冰箱、冰柜等储存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储存和食用此类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植物调和油)时应注意: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购买鲜活的食用农产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 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微生物的相互污染。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请尽快食用。
(三)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因大多农药易溶于水,也可削皮食用;此外,高温加热也可以使部分农药分解。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四)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
(五)选购预包装食用植物油时,应注意查看标签: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使用该种食用植物油的规范名称,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应统一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调和油不能以其中某成分来命名,如“橄榄调和油”、“亚麻籽调和油”,还应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