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2)
时间:2020-05-09 17: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一是优化屠宰产能布局。引导生猪屠宰产能从珠三角销区向粤西、粤北产区转移,实现出栏生猪就近屠宰,变“调猪”为“运肉”。对生猪年出栏20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新建标准化屠宰加工企业予以优先审批,不受规划数量限制。
二是改变传统经营模式。指导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发展采购、屠宰、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鼓励养殖、贩运、销售等上下游利益群体入股屠宰企业,逐步改变“代宰制”等传统经营方式。
三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其中每条屠宰生产线须配足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配备全视角溯源视频监控系统;建有企业肉品质量安全自检实验室和车辆洗消场所。到2022年,全省建设100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标准化屠宰企业。
四是建立冷链配送体系。积极推广“市或县域集中屠宰、冷链配送、乡镇分销”的经营模式,加快建立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加强冷鲜肉品消费宣传引导,提高冷鲜猪肉消费比重。
五是清理整治小散乱差屠宰企业。依法关停《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三证不齐全,以及环保排放、动物防疫不达标等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厂(场)。
第三部分,强化综合保障措施,提出4项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压实政府、部门和从业者“三方责任”,强调“谁生产、谁负责”的企业主体责任,“谁发证、谁监管”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谁派出、谁负责”的部门监管责任,“谁签约、谁负责”的工作人员责任。将保障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二是强化机构队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明确动物防疫检疫具体工作的承担单位,配备与工作任务和各地实际相适应的防疫检疫工作力量。推行签约兽医管理制度,加强对官方兽医和签约兽医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人员。
三是强化经费投入和装备保障。保障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经费、业务经费、应急处置经费以及动物防疫检疫设施和装备建设等必要投入,配齐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建立无害化处理与生猪养殖保险理赔联动机制,以经济补偿措施切断病死猪流入市场渠道。
四是强化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设完善省动物溯源数据管理系统,建立猪肉“一品一链”溯源模式。提升猪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和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