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安排部署2020年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营养健康重点工作的通知(甘卫食品函﹝2020
时间:2020-04-27 12: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省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20﹞4号)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甘食安委发﹝2020﹞1号),以及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营养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构建完善“最严谨的标准”体系
(一)加强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最严谨的标准”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甘发〔2020〕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年内出台《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制订颁布一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填补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零的空白。结合我省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优先制订我省道地大宗中药材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地方标准,促进我省食品产业发展。
(二)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及跟踪评价工作。大力宣传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举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工作推进会,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提升准确理解标准和合理使用国家标准的能力。下半年,继续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收集整理有效意见建议,为国家标准制定修订提供参考依据。
(三)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抓好《甘肃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的贯彻执行,完善工作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及时将已备案标准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健全完善企业标准公开承诺等制度。依托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和风险监测评估两个专业委员会,开展企业标准咨询服务、监测评估、指导解答和跟踪评价,使标准备案管理工作与企业无缝对接。
二、加强风险监测评估体系能力建设
(一)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甘卫食品发〔2020〕54号)要求,各地要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做好风险信息收集汇总,依法依职妥善处置敏感舆情信息。各级疾控、医疗机构要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宣贯培训,严格落实信息通报、上报等各方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能力,切实履行在事故报告、现场流调、医疗救治等方面的职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充分发挥监测结果分析研判作用。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性作用,健全风险监测信息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监测结果分析研判与通报会商机制。配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制度,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和应急信息报送等工作,及时向政府及监管部门报告或通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出专业性指导意见和建议。
(三)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省级层面建立全省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和评估专家委员会,认真履行风险监测评估职责,进一步提升我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提供支撑,为确定各类添加物、污染物的限量或最大允许含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积极推进食品营养健康工作
(一)全面推动落实《甘肃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年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牵头成立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制定工作规则,建立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宣传贯彻及开展居民合理膳食行动、营养指导和干预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二)大力推进合理膳食行动。上半年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制订印发《甘肃省推进合理膳食行动方案》,省疾控中心、省营养学会要围绕控制“高盐、高油、高糖”问题,协助组织开展合理膳食行动和2020年阶段实施效果监测评估。各市州、县(市、区)要利用健康家庭、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社区、慢病防治综合示范区等平台建设,开展营养改善行动,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推动营养健康工作“边建设、边工作、边宣传”。要在家庭、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学校和单位食堂等推行“三减”措施,总结并逐步推广一批可借鉴有成效的典型经验与做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