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2)
时间:2020-04-22 15: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二)细化实施方案。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和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省级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担保补助等支持方式。各省在编制实施方案时要加强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沟通,于6月30日前正式印发并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将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情况(包括安排贫困县特别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项目和资金情况)同步上传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
(三)强化政策公开。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及时将中央财政支农政策措施和省级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督促指导基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调度督导。地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报告。各省自7月起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每个月底报送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并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数据材料的报送情况纳入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五)加强资金监管。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全面清理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有效解决补贴发放“最后一公里”问题。配合有关方面切实强化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并结合2019年七部门联合开展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农业项目管理和政策实施机制,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监管,推动建立资金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六)开展绩效评估。牢固树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安排机制,不断提高使用效益。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将以过程评价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资金安排规范性、资金执行及信息报送等情况,并将组织对重点任务、重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
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