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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春雷”动 执法护农保春耕(5)

  许可管理当“保姆”。根据国务院“放改服”要求,对肥料登记管理进行简化和规范,压减企业申报资料到2项,缩短登记证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一个窗口接受,提供“店小二”服务,实现“一次办好”。


  事中事后管理当“保安”。强化证后监管,紧盯重要农时季节,紧抓重点肥料品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肥料监督抽查。


  推广新肥料新技术,当好“导航员”。大力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和有机替代协调推进,化肥使用量实现连续11年下降;累计投资18亿元,建设示范区500余个,推广水肥一体化。


  全面把牢生产源头关


  针对机构改革后,市县机构、职责、人员的变化,为确保工作重心不移、主线不变、标准不降低,山东省坚持堵疏结合,全面把牢生产源头关。


  强化监管、执法两支队伍建设。监管队伍突出人员稳定、职责明确,在推进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中,提出岗位责任落地、巡查制度落地等“六落地”要求。


  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五类重点农资。厘清重点任务,省、市、县、乡各有侧重,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落实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两项主责。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联动,聚焦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同时,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甘肃:建立专业队伍 完善权责清单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甘肃省按照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为推动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农民利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化执法改革,着力构建专业队伍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农资打假和日常监管工作的主力军。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后,省农业农村厅及时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实施意见,统筹部署、强化督导,推动改革。在省农业农村厅内设农业综合执法局,配备12名工作人员;全省14个市州中有12个市州明确成立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基本完成组建工作;全省86个县(区市)中应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74个县(区市)均已成立。


  明确职能职责,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完成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发布了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四同”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明确了行业监管职能。健全完善厅系统内部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省级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划分的意见》,明确厅机关内设业务主管处(局)和厅农业综合执法局在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按照“依法、科学、规范”的要求,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制定抽查清单,对涉及种子等10个事项监管开展随机抽查。切实加强抽查结果应用和整改工作,如在兽药经营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中发现并提出103条整改意见,现场下发4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


  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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