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2)
时间:2020-03-10 19: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九)逐步构建生物完整性监测和评价体系。制定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环境监测标准,系统规划水生生物监测网络布局,建立监测标准化体系,发布《长江流域渔业生态公报》。建立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科学评估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客观评价水生生物资源恢复状况和保护效果。
(十)全面落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规定。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的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关于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配合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目录修订, 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和检疫水生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
(十一)逐步建立水生生物保护长效机制。系统梳理水生生物保护中存在的突出制约因素,统筹形成多方合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协会组织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在制度、机构、经费、队伍、装备等方面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强与林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水生生物及栖息地保护职责。
四、有效强化水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
(十二)完善相关水域禁渔期管理制度。完善管辖水域禁渔期制度,推进西南边境水域建立统一禁渔期,探索在海南等内陆水域实施常年禁渔。加大禁渔期宣传发动、执法监管工作力度,规范休闲垂钓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为,确保禁渔期制度效果。
(十三)强化水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基于水生生物需求的生态调度,探索长江梯级水电站联合调度。积极发挥样板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深入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修复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
(十四)严格涉渔工程水生生物影响专题审查。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生物关键栖息地保护管理,严格涉渔工程水生生物影响专题审查把关,强化水域开发利用行为监管,开展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确保补偿经费和措施落实到位。推进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基金会有效运转。
五、着力凝聚国际国内保护合力
(十五)深入拓展国际合作交流。利用世界生物多样性大会召开契机,推动举办水生生物保护主题边会,向世界宣传推介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政策举措,讲好“长江故事”,分享“中国经验”。完善澜沧江—湄公河水生生物保护合作平台,推动签署中国与澜湄国家“1+5”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合作备忘录。深入开展边境水域联合执法、增殖放流、调查监测与资源保存等活动。
(十六)扎实开展国内战略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各战略合作单位的沟通联络,全面梳理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备忘录),推动各项战略合作事项落地落实。充分发挥长江水生生物战略研究中心及长江口、长江中上游、淮河流域、珠江流域4个渔业保护研究中心作用,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珠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协同高效推进流域保护工作。
(十七)积极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开展长江禁捕政策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报道。联合央视、农业出版社等单位拍摄水生生物保护纪录片,运营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广泛宣传长江禁捕政策、渔政执法成效和资源养护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关注度、知晓率。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及自身建设
(十八)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长江办机关党的建设将以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导,以党建工作考核为导向,以创建模范机关和文明单位为抓手,在“五个强化”上下功夫。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基层基础,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十九)加强法律保障和政策规划引领。积极参与《长江保护法》《渔业法》制修订工作,修改完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着力强化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和水域生态治理修复的法律保障。坚持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研究方向,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做好制度和政策储备。完善《长江珍稀水生生物保护工程建设规划》,积极协调项目资金,推动保护修复措施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