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官方消息,这些地方的餐厅可开放堂食了!
时间:2020-02-21 10: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20-02-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166 2月20日下午,省卫健委官方公众平台发布了《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明示,对于分级为Ⅳ级防控区的县(市、区),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开放堂食服务。
通知称,对于分级为Ⅲ级防控区的县(市、区),餐饮经营单位限制堂食服务,对于分级为Ⅳ级防控区的县(市、区),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开放堂食服务。据悉此前,据《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33号),对省内各市、区实施分区分级防控。
此外,通知还要求对于可开放堂食的区域,当地餐饮企业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要求开放堂食的餐企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防护方案和实际执行措施,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在开工和复工前,需要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水、体温计等),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附件
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一、总则
(一)本指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用于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在疫情期间逐步恢复堂食服务,加强人员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
(二)本指引适用于提供堂食服务的餐饮经营单位。
(三)本指引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发布。
二、制定依据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33号)《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循《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33号)关于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对于分级为Ⅲ级防控区的县(市、区),餐饮经营单位限制堂食服务,对于分级为Ⅳ级防控区的县(市、区),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开放堂食服务。
(二)餐饮企业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三)餐饮企业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防护方案和实际执行措施,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四)餐饮企业需具有防护物资储备能力,在开工和复工前,需要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水、体温计等),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五)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四、从业人员管理
(一)严格按照《机关、企业及工厂节后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粤卫疾控函〔2020〕14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等防控要求,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压实防控责任,严格管理从业人员,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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